工会概况

黄河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职责


黄河科技学院工会是全校各级工会的机关,由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学校党委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及校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的意愿,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二)组织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形势任务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为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三)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及公民道德建设。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思想和主人翁责任感。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努力完成教学、科研两个中心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做贡献。

(四)指导、支持基层工会和“二级教代会”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改革、管理改革和民主管理,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发挥其主人翁作用。

(五)根据工会章程,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六)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校行政关于学校规划和有关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就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与校行政领导进行磋商研究解决。

(七)组织教职工开展提高教学质量的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活动,总结经验,树典型、树新风、勇于创新,做好“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和“三全育人”积极分子、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教职工认真完成教学、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

(八)组织好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各类协会等群众团体的活动积极性,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实现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做出努力和贡献。

(九)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协助各部门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在解决教职工住房、日常福利和女职工的特殊要求,尤其是解决青年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等方面诚心诚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十)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十一)加强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发展新会员。组织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的财产及财务。

(十三)办好工会各项事业,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为工会工作提供更多的经济资助,用以为教职工办实事,以减轻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黄河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助工会主席、副主席做好教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学校工会组织档案资料;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开展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协调工会各部门工作。

(二)宣传委员会。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抓好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党政做好宣传,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活动。做好师德标兵、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及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工会通讯员任务,及时将工会活动信息做好宣传;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协助开展各项活动。

(三)文体委员会。负责制订工会文体活动计划,组织教工运动会,开展经常性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指导、协助各协会组织好多样的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做好体育骨干培训工作,承办上级安排的各项体育竞技活动;负责工会俱乐部的体育管理工作;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四)女工委员会。负责女工委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会工作计划起草女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及总结,组织开展女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有益于女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开展女工卫生健康检查,维护女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对孕妇、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常听取女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她们的心声;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劳动技能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劳动技能竞赛,参与评比活动,收集、整理、保管相关资料;对各项劳动技能竞赛的结果进行总结,组织劳动技能竞赛的奖励工作;负责整理劳模、先进人物事迹材料,并推荐上报,建立档案;协助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主监督委员会。负责注重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校,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听取、收集和反映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参与学校对各级干部的评议与考核工作;对于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向大会主席团提供审议意见和建议;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有关提案。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对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协调处理;承担教代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青年委员会。负责根据青年教职工的特点,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活动,提高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年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活跃青年教职工文化生活;关心青年教职工的生活,积极反映他们遇到的困难并尽力协助解决;关心青年教职工的成长,宣传他们取得的成果,促进他们尽早成才;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八)健康保健委员会。负责根据季节特点搞好卫生、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教职工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全教职工健康档案;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九)经审生活福利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工会组织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检查凭证、账表和资金,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听取建议和意见,及时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妥善处理;积极办好教职工的福利;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